来源:广州扬帆科技网 发布时间:2010/1/27 浏览数:
人肉搜索引擎就是指更多的利用人工参与来提纯搜索引擎提供的信息的一种机制。猫扑网的人肉搜索引擎就是其中一个比较成功的例子。后面我们会根据猫扑的人肉搜索引擎给出一个更加具体的描述。针对搜索引擎的Link Farm和Spam也许永远不会停止,因为他们能够从他们的作恶中得到利益。我们知道得到利益不是作恶的唯一原因,然而大规模的产业化的作恶唯一的原因当然是那样可以得到利益。
人肉搜索引擎其实就是在一个社区里面提出一个问题,由人工参与解答而非搜索引擎通过机器自动算法获得结果的搜索机制。 通俗来说就是通过广聚五湖四海的网友力量,每个遇到困难的人提出问题,而有这方面知识或者线索的人就对其解答、分析,可以说是一种问答式搜索。 百度知道、新浪爱问、雅虎知识堂从本质上说是人肉搜索引擎,因为人肉搜索基于社会工程学的基础之上。 对于一些八卦搜索、没有唯一答案的多选结果搜索,人肉搜索往往能得到更有价值和吸引力的结果。在百度知道里待解决问题数目高达966979,而爱问知识人则称“知识人,亿万网民帮您解决困难!” 为什么会有如此惊人的数字呢?其实这就是人肉搜索引擎的威力所在,也证实了不能通过机器搜索引擎解决所有的困难。 相反,由于网络这个虚拟空间聚集了各地的不同阶层,不同知识背景的人,得到帮助的几率也会大大增加。当然,人肉搜索引擎也有比不上机器搜索引擎的地方,那就是速度。Google可以0.00001秒内给你一个答案,然而人肉搜索引擎需要等待有人看到你的帖子,并找出结果才会有所反应。所以说,人肉搜索引擎的潜在力量比机器搜索引擎强大,但反馈速度就比不上机器搜索引擎,两者的挑战只能说是平手。
搜索引擎就是通过关键词搜索网页的工具,但你知道最强的搜索引擎是什么吗?或许你会说百度,还有Google,又或者你会问是雅虎、MSN、中搜、爱问、搜狗当中的哪一个?其实答案并不在其中,而应该是——“人肉搜索引擎”!不信?!从卖身救母事件,网络虐猫事件,到火爆的“铜须门”网络丑闻和近期的“功夫少女”色情照片事件,还有最近针对流氓外教的“网络追杀令”,人肉搜索引擎时刻显示着网民互动战争的浩瀚、壮阔,如此强大的人海战术威力不禁让人折服! 一个“号召13亿人一起动手把她找出来”的“搜索令”在网上迅速传开,一名年轻女子由于在视频中辱骂四川地震引发众多网友震怒,从声讨到寻找到警方根据网友线索将其扣押,仅用时不到半天。 在这段长4分40秒的视频中,该名身穿彩色条纹T恤的女子身处网吧,脚翘在桌上,用很是轻蔑的口气大谈对四川地震和灾区难民的看法,激烈和肮脏字眼充斥其中。她对地震表示有幸灾乐祸的感觉。网站没有颜色、电视里全是灾难报道、哀悼日让她玩不成游戏成了她抱怨的理由。
无论愚人还是寓事,都离不开现实中的人的隐私权这个严肃的问题。这也是导致人肉搜索由网络事件升级到司法诉讼的关键所在。 隐私权是中外都非常关注的一个话题,特别是在网络时代,更为敏感。 在2004年的美国,谷歌推出1G免费信箱同时,弹出了与信函内容相关的广告的做法,引发了人们对“谷歌确实读了人们的电子邮件”的“隐私侵犯行为”的疑惑(《搜》P27)。在我国,一般意义上的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非法干扰,私人信息保密依法受到保护不受他人非法搜集、刺探,公开利用和侵扰的一种人格权。但我国宪法对人格权(第38条)、民法对名誉权、人格权(民法通则第101条、司法解释第140条)也都只是框架性的规定,并无明确的保护隐私权法律规定。因此,王菲以侵犯名誉权起诉,是与法律规定最相符合的一种民事侵权诉讼,当然,任何人只要认为自己的人格权受到了侵犯,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都可以起诉,这是公民自我保护的的法律手段。 这是这个案件的一个方面。从另一个方面讲,隐私权问题又是任何经营者不能不关注的问题。 在美国,同样是谷歌,在其隐私条款中规定,“(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这样做是我们的法律义务,或者相信获取、保护或公开这些信息对于保护Google、Google的用户以及公众的权利、财产和安全是合理而必要的……我们可以分享(客户的个人)信息。”
网络知识共享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共享人类知识和互联网传播的开放性相一致,也与互联网的开明思想相一致,可以说互联网最完美地体现了知识共享的前景。人肉搜索引擎是一场充分发动群众互联网的革命,使团结互助美德发扬光大。每天它都在默默地为网友排忧解难回答问题,无形中促进了人与人的交流,潜移默化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作为一种工具,所有群体性活动一样,人肉搜索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和道德规范。而作为人肉搜索的载体,相关网站无疑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去提炼和萃取人肉搜索获得的资源。约束不当言论和行为,维护网络搜索平台的秩序。让人肉搜索能够通过互联网健康、规范地发展,最终服务于社会。 据说上古时代,生产力十分落后,人们对自然的认识也非常简单,以至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都混为一谈。比如有人夜间做梦,在梦中杀了一个人,那他对此也要负一定的责任。不过上古时代部落的“法律”也很简单,大多是象征性的惩罚,也就是将“犯人”脸上涂上锅灰。头上插上鸡毛在村里走上几圈,或是在个木杆下站上半天。所谓“画地为牢,刻木为吏”。如果此人被逐出部落,无疑是将此人判了死刑。 后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技术的进步,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人们对道德、法律的要求也越来越多了。 但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有可能再次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边界搞混,也将会对我们的道德标准和法律标准进行挑战。比如说网络世界上的财产是不是我们法律上所能认定的财产?受不受法律的保护?游戏中的Q币现在已经能和现实世界的货币挂钩了,那这些财产如何界定或者保护?如果虚拟世界的人格和名誉受损害,是否能够受到法律上的认定,它们是否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
一场规模庞大的“人肉搜索”在网络上展开。王菲和所谓“第三者”的照片、工作单位和地址、家庭人员状况、个人电话号码等信息被不同网友不断详细地披露在网络上。有网友自发组织到姜岩生前居住的小区也就是她自杀的地点进行祭奠,更有网友在王菲父母家的大门前写满“逼死贤妻”等字样。 人肉搜索搜出网络暴力第一案 女白领姜岩的自杀引出“中国网络暴力第一案”,姜岩的丈夫王菲不堪“人肉搜索”的骚扰,以泄露个人隐私为由将“北飞的候鸟”、大旗网和天涯社区三家网站所属单位告上法庭。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由于被告王菲不同意和解,法院将择日对案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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