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国60年来,多层次、覆盖城乡的公共卫生体系初步建立,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建国初期,我国卫生医疗水平低下并且主要集中在城镇,广大农村地区缺医少药,人民健康水平低下。经过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建设,我国公共卫生体系初步建立,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2008年年末全国共有卫生机构27.8万个,比1949年增加75倍。卫生技术人员503万人,比1949年增加9.0倍。医院和卫生院床位374.8万张,比1949年增加45.9倍。每千人口医院、卫生院床位数2.8张,远高于1949年0.15张的水平,处于发展中国家中等偏上水平。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肝炎、鼠疫、碘缺乏病等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和慢性非传染病的防治取得新进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逐步推开,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居民平均预期寿命由1949年的35岁提高到2005年的73.0岁,在世界同等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中居于领先地位。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2009年3月17日)
根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现就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
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
(2009年7月21日)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要明确方向,统筹规划,循序渐进,量力而行。《工作安排》围绕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三年目标,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提出了2009年推进改革的10项任务,并明确了牵头部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安排,切实抓好落实。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医改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督促地方推进改革。年底前,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将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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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是涉及13亿人的重大民生工程。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有关部门经过两年多的制定修改完善,通过各种形式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吸纳各个方面尤其是普通群众的建议,最终定稿。这一意见汇集众人智慧,反映群众意愿,体现了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从理念到体制的重大变革,是科学发展观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具体实践,标志着十七大提出的努力使全体人民“病有所医”迈出了历史性的关键一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6日公布。这是推进我国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维护人民健康权益的一项重大举措。落实好这个意见,不仅将有力推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而且对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将产生重要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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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年末全国共有卫生机构31.5万个,其中医院、卫生院6.0万个,妇幼保健院(所、站)3007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1400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3540个,卫生监督所(中心)2590个。卫生技术人员468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04万人,注册护士147万人。医院和卫生院床位327.9万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4万个。乡镇卫生院3.9万个,床位67.5万张,卫生技术人员86.3万人。全年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人数358.1万例,报告死亡12954人;报告传染病发病率272.4/10万,死亡率0.99/10万。
2005年年末全国共有卫生机构30万个,其中医院、卫生院6万个,妇幼保健院(所、站)2964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1470个。医院和卫生院床位307.0万张。卫生技术人员445.6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193.8万人,注册护士134.0万人。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3592个,卫生技术人员16.1万人;卫生监督所1925个,卫生技术人员3.8万人;乡镇卫生院4.0万个,床位65.3万张,卫生技术人员84.8万人。“十五”期间五年诊疗人数超过100亿人次,住院约3亿人次。
妇幼保健工作进一步加强。孕产妇死亡率从2000年的53/10万下降到2004年的48/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40‰下降到25‰,婴儿死亡率由32‰下降到22‰。2004年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87%,一岁儿童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百白破、麻疹等单苗接种率均达98%。
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取得实效。2004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60%,比2000年提高4.8个百分点;卫生厕所普及率为53%,提高8.3个百分点;粪便无害化处理率由49.5%上升到57.5%。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截止到2005年9月底,全国已有671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覆盖人口2.33亿,共有1.77亿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参合率为75.8%。参合农民的就诊率和住院率明显提高。2004年,全国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共给予补偿1.2亿次,补偿资金支出50.4亿元。
2005年我国人口的预期寿命已由2000年的71.4岁提高到2004年的72岁。(2006年3月6日统计局公布)
截至2005年9月底,全国共有671个县(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有1.77亿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全年共有13个省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累计发病7人,死亡5人。

2004年末,全国卫生机构总数29.6万个,其中全国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28.8万个(非营利性医疗机构13.4万个,营利性医疗机构15.2万个)。全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3586个(含预防保健中心135个),各级卫生监督所1279个。
2004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535.4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39.0万人,其他技术人员20.9万人,管理人员31.6万人,工勤人员43.9万人。
2003年卫生总费用达6584.1亿元,卫生总费用构成:政府预算卫生支出1116.9亿元,占17.0%;社会卫生支出1788.5亿元,占27.2%;居民个人卫生支出3678.7亿元,占55.8%。人均卫生费用409.5元,2003年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的5.62%。2003年全国卫生事业费449.9亿元,占国家财政支出的1.83%;卫生基建投资280.2亿元,占基建投资总额的1.22%。
“十五”期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力度加大
“十五”时期,特别是在抗击非典斗争之后,国家加大了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投入。截止到2005年5月底,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投资达106亿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投资达114亿元。为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农村三项建设”、“贫困县医院建设”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五年间累计投资50多亿元。


